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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10:37 - 朱寶惠《重譯新約全書》附注釋

若我不做我父的事,你們不必信我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如果我不做我父的事,你們不必信我。

參見章節

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如果我不做我父的事,你們就不必信我;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我若不作我父的事,你們就不必信我;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如果我沒有做我父的事,你們就不該相信我;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我若不行我父的事,你們就不必信我;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我若不行我父的事,你們就不必信我;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約翰福音 10:37
7 交叉參考  

耶穌說:「我告訴過你們,你們卻不信:我奉我父的名所做的工,這就是我的見證。


耶穌對他們說:「我遵父的命,在你們面前,行了許多善事;你們為那一件要打我呢?」


我在父裏面,父在我裏面,你還不信麼?我對你們說的這些話,不是出於我自己的口氣;乃是父住在我裏面,做他自己的事。


若我在他們中間,沒有行別人未曾行過的事,他們就算是無罪的:但如今卻連我和我的父,他們也看見,也恨惡了!


若我為自己作見證,那見證不是真的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