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啟示錄 12:6 - 朱寶惠《重譯新約全書》附注釋

那婦人就逃到曠野,在那裏有上帝為她所預備的地方,叫人供養她一千二百六十天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婦人則逃到曠野,在上帝為她預備的地方被照顧一千二百六十天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婦人就逃到曠野去了,那裡有 神為她預備的地方。她在那裡得供養一千二百六十天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那婦人就逃到曠野去,在那裡有神已經為她所預備好的地方,好讓她在那裡被供養一千二百六十天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婦人就逃到曠野,在那裏有上帝給她預備的地方,使她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婦人就逃到曠野,在那裏有神給她預備的地方,使她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婦人就逃到曠野,在那裏有上帝給她預備的地方,使她在那裏被供養一千二百六十天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啟示錄 12:6
10 交叉參考  

於是魔鬼離開了耶穌,忽然有天使來伺候他。


於是那婦人蒙賜給她大鷹的兩個翅膀,能飛到曠野,到自己的地方,躲避那蛇,在那裏受供養一載二載半載。


牠的尾巴拖著天上的星晨三分之一,摔在地上:這龍就站在將要生產的婦人面前,要等她生產之後,就吞吃她的孩子。


獸得了能說誇大並褻瀆話的口,又得了權柄任意執掌四十二個月,


於是我在異象中,天使帶我到曠野去;我就看見一婦人,坐在朱紅色的野獸上,那獸有七頭十角,遍體滿了褻瀆的名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