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見雅各聽從父母的話往巴旦‧亞蘭去了,
又看見雅各聽從父母到巴旦·亞蘭去了,
又見雅各聽從了他父母的話,到巴旦.亞蘭去了;
又見雅各聽從了父母,往帕旦-亞蘭去了;
而雅各聽從父母的命令到美索不達米亞去了。
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。利百加是巴旦‧亞蘭地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,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子。
現在,我兒,你要聽我的話:起來,逃往哈蘭、我哥哥拉班那裏去,
以掃見以撒已經給雅各祝福,而且打發他往巴旦‧亞蘭去,在那裏娶妻,並見祝福的時候囑咐他說:「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」,
以掃就曉得他父親以撒看不中迦南的女子,
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-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
我兒,要聽你父親的訓誨, 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;
戲笑父親、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, 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,為鷹雛所吃。
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,也要守我的安息日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神。
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裏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
你們作兒女的,要凡事聽從父母,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