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iblia Todo Logo
線上聖經
- 廣告 -




創世記 28:7 - 中文標準譯本

7 又見雅各聽從了父母,往帕旦-亞蘭去了;

參見章節 複製
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7 又看見雅各聽從父母到巴旦·亞蘭去了,

參見章節 複製

新譯本

7 又見雅各聽從了他父母的話,到巴旦.亞蘭去了;

參見章節 複製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7 又見雅各聽從父母的話往巴旦‧亞蘭去了,

參見章節 複製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7 又見雅各聽從父母的話往巴旦‧亞蘭去了,

參見章節 複製

和合本修訂版

7 又見雅各聽從父母的話往巴旦‧亞蘭去了,

參見章節 複製

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7 而雅各聽從父母的命令到美索不達米亞去了。

參見章節 複製




創世記 28:7
11 交叉參考  

以撒娶莉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;莉百加是帕旦-亞蘭地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,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妹。


我兒啊,現在你當聽我的話;起來!逃往哈蘭,到我哥哥拉班那裡去,


以掃看見以撒祝福了雅各,又打發他去帕旦-亞蘭那裡娶妻;並見以撒祝福雅各時,吩咐他說:「你不要從迦南的女子中娶妻」;


以掃就看出迦南的女子在他父親以撒眼中看為惡。


要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賜給你的地上長久。


我兒啊,你要聽從你父親的管教, 不要撇棄你母親的法則!


嘲笑父親,藐視而不順從母親的, 他的眼睛將被溪谷的烏鴉啄出來, 被鷹雛吃掉。


「你們每個人都要敬畏父母。你們要謹守我的安息日。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。


你們做兒女的,要在主裡順從自己的父母,因為這是理所當然的。


你們做兒女的,要凡事順從父母,因為這在主裡是蒙喜悅的;


跟著我們:

廣告


廣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