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,就當待她如同女兒。
倘若是買來給自己的兒子,就要把她當作自己的女兒一般看待。
如果主人選定她歸自己的兒子,就必須照著待女兒的規矩待她。
如果主人選定她歸自己的兒子,就要照著待女兒的慣例對待她。
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,就當照女兒的規矩對待她。
如果有人買女奴給自己的兒子,就得待她像待自己的女兒一樣。
若另娶一個,那女子的吃食、衣服,並好合的事,仍不可減少。
主人選定她歸自己,若不喜歡她,就要許她贖身;主人既然用詭詐待她,就沒有權柄賣給外邦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