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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0:32 - 和合本修訂版

「所以,凡在人面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;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「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,我在天父面前也必承認他;

參見章節

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「凡在人前承認我的,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承認他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“凡在人面前承認我的,我在我天父面前也要承認他;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「凡是在人面前承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將承認他;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「凡在人面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;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「凡在人面前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;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馬太福音 10:32
12 交叉參考  

我要在列王面前宣講你的法度, 也不致羞愧。


於是王要向他右邊的說:『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,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。


我告訴你們,一個罪人悔改,上帝的使者也是這樣為他歡喜。」


他父母說這些話,是怕猶太人,因為猶太人已經商定,若有宣認耶穌是基督的,要把他趕出會堂。


所以,不要以給我們的主作見證為恥,也不要以我這為主被囚的為恥;總要靠著上帝的大能,與我為福音同受苦難。


凡宣認耶穌為上帝兒子的,上帝就住在他裏面,而他也住在上帝裏面。


我知道你的居所,就是有撒但座位之處;當我忠心的見證人安提帕在你們中間,在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殺之時,你還堅守我的名,沒有否認對我的信仰。


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,我也不從生命冊上塗去他的名;我要在我父面前,和我父的眾使者面前,宣認他的名。


因此,耶和華-以色列的上帝說:『我確實說過,你和你祖宗的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,但現在耶和華卻說,我絕不會這樣做。因為尊重我的,我必尊重他;藐視我的,他必被輕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