線上聖經

廣告


整本聖經 舊約 新約




申命記 11:32 - 和合本修訂版

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在你們面前頒佈的一切律例典章。」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要謹遵我今天頒佈給你們的一切律例和典章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在你們的面前頒布的一切律例和典章。”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要謹守遵行我今天在你們面前設立的一切律例和法規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一切律例典章。」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一切律例典章。」

參見章節

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必須遵行我今天向你們頒布的一切法律。」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申命記 11:32
14 交叉參考  

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, 就不致羞愧。


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導他們遵守。看哪,我天天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代的終結。」


他們兩人在上帝面前都是義人,遵行主的一切誡命和條例,沒有可指責的。


你們若遵行我所命令的,就是我的朋友。


你們過約旦河,進去得耶和華-你們的上帝所賜你們為業之地;當你們佔領它,在那地居住的時候,


「你們活在世上的日子,在耶和華─你列祖的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上,你們要謹守遵行這些律例典章:


凡我所吩咐你們的事,你們都要謹守遵行,不可加添,也不可刪減。」


「你的同胞兄弟,或是你的兒女,或是你懷中的妻,或是如同自己性命的朋友,若暗中引誘你,說:『我們去事奉別神吧。』那是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,


「現在,以色列啊,聽我所教導你們的律例典章,要遵行,好使你們存活,得以進入耶和華-你們列祖之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地,承受為業。


看,我照著耶和華-我的上帝所吩咐我的,將律例和典章教導你們,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。


「你要謹慎,免得忘記耶和華─你的上帝,不守他的誡命、典章、律例,就是我今日吩咐你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