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聖地中要特別保留一份歸他們,為至聖,緊鄰著利未人的地界。
這塊從聖地中劃出的至聖之地要歸給他們,它與利未人所得的地業相鄰。
因此,從所獻的聖區要有一塊地獻給祭司,作為至聖之地。這地沿著利未人的地界。
這要歸與他們為供地,是全地中至聖的。供地挨着利未人的地界。
所以,他們要在利未支族的緊鄰地區分一份土地;這特區的土地是至聖的。
這所獻的地為至聖地、歸與祭司、靠近利未人所得的地。
這是地上的一塊聖地,要歸給在聖所供職、親近事奉耶和華的祭司,作為他們房屋用地與聖所的聖地。
這地要歸撒督的子孫中成為聖的祭司,他們謹守我所吩咐的;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,他們不像那些利未人走迷了。
利未人所得的地長二萬五千肘,寬一萬肘,與祭司的地界相等,都長二萬五千肘,寬一萬肘。
到了禧年,那田地要從買主手中退還,歸耶和華為聖,和永獻的地一樣,要歸祭司為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