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箴言 29:24 -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

與盜賊分贓的,是恨惡自己的性命; 他雖聽見發誓的聲音,也不告訴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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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與盜賊為伍是憎惡自己, 他即使發誓也不敢作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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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與盜賊分贓的,是恨惡自己的性命; 他雖然聽見要他起誓作證的聲音, 卻不說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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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與盜賊分贓的,恨惡自己的性命; 即使聽見要被詛咒,他也不坦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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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人與盜賊分贓,是恨惡自己的性命; 他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,卻不言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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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人與盜賊分贓,是恨惡自己的性命; 他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,卻不言語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與盜賊分贓的,是恨惡自己的性命; 他雖聽見發誓的聲音,也不告訴人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箴言 29:24
11 交叉參考  

棄絕管教的,輕看自己的生命; 領受責備的,卻得智慧的心。


王的威嚇如獅子吼叫, 激怒他的是自害己命。


與婦人行姦淫的,便是無知, 做這事的,必毀了自己。


得罪我的,害了自己的生命, 凡恨惡我的,喜愛死亡。」


你的官長悖逆, 與盜賊為伍, 全都喜愛賄賂, 追求贓物; 他們不為孤兒伸冤, 寡婦的案件也呈不到他們面前。


「若有人犯了罪,就是聽見了誓言,他本來可以作證,卻不把所看見、所知道的說出來,必須擔當他的罪孽。


他教導他們說:「經上不是記着: 『我的殿要稱為萬國禱告的殿嗎? 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。』」


他對母親說:「你的一千一百塊銀子被人拿走了,為此你發咒起誓,也說給我聽。看哪,銀子在我這裏,是我拿的。」他母親說:「願我兒蒙耶和華賜福!」


約拿單對他說:「絕無此事!你必不至於死。看哪,我父做事,無論大小,沒有不告訴我的。我父親為甚麼要隱瞞我這件事呢?不會這樣的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