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若一女子是處女,已經許配了人,有男子在城裏遇見她,與她同寢,
「如果有人在城中遇見已經訂婚的女子,與她行淫,
“如果有個少女,本來是處女,已經許配了人,有人在城裡遇見了她,和她同寢,
如果一個女子,是處女,已經與人訂了婚,有個男人在城中遇見她,與她同寢,
「若有處女已經許配丈夫,有人在城裏遇見她,與她行淫,
「若有人與女子同寢交合,而她是婢女,許配了丈夫,尚未被贖或得自由,就要受到懲罰,卻不可把他們處死,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。
誰與女子訂了婚尚未迎娶,他可以回家去,免得他陣亡,別人去娶。』
你們就要把這二人帶到那城的城門口,用石頭打死他們。處死女子是因為她雖然在城裏, 卻沒有喊叫;處死男子是因為他玷污了鄰舍的妻子。這樣,你就把惡從你中間除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