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數記 28:19 -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 要把火祭,就是兩頭公牛犢,一隻公綿羊、七隻一歲的小公羊,都要沒有殘疾的,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 更多版本當代譯本 你們要把毫無殘疾的兩頭公牛犢、一隻公綿羊和七隻一歲的公羊羔,獻給耶和華作燔祭; 新譯本 只要獻火祭給耶和華作燔祭,就是兩頭公牛犢、一隻公綿羊和七隻一歲的公羊羔,都要完全沒有殘疾的。 中文標準譯本 你們要獻上兩頭公牛、一隻公綿羊、七隻一歲的公羊羔,都必須是無瑕疵的,作為火祭,作為燔祭獻給耶和華。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當將公牛犢兩隻,公綿羊一隻,一歲的公羊羔七隻,都要沒有殘疾的,用火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當將公牛犢兩隻,公綿羊一隻,一歲的公羊羔七隻,都要沒有殘疾的,用火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 和合本修訂版 要把火祭,就是兩頭公牛犢,一隻公綿羊、七隻一歲的小公羊,都要沒有殘疾的,獻給耶和華為燔祭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