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見雅各聽從父母的話往巴旦‧亞蘭去了,
又看見雅各聽從父母到巴旦·亞蘭去了,
又見雅各聽從了他父母的話,到巴旦.亞蘭去了;
又見雅各聽從了父母,往帕旦-亞蘭去了;
以撒四十歲時娶利百加為妻。利百加是巴旦‧亞蘭地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,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妹。
現在,我兒,聽我的話,起來,逃往哈蘭,到我哥哥拉班那裏去,
以掃見以撒已經為雅各祝福,而且送他往巴旦‧亞蘭去,在那裏娶妻,並且見以撒祝福雅各的時候吩咐他說:「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」,
以掃就看出他父親以撒看迦南女子不順眼。
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—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。
我兒啊,要聽你父親的訓誨, 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教誨;
嘲笑父親、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, 谷中的烏鴉必啄他的眼睛,小鷹也必吃它。
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,也要守我的安息日。我是耶和華—你們的 神。
作兒女的,你們要在主裏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
你們作兒女的,要凡事聽從父母,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