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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3:7 -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

若他獻一隻綿羊為供物,就要把牠獻在耶和華面前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如果獻的是綿羊羔,獻祭者要把羊羔帶到耶和華面前,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他獻的供物若是一隻綿羊羔,他要把牠牽到耶和華面前,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如果他獻上綿羊為祭物,就要帶到耶和華面前獻上,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若獻一隻羊羔為供物,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,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若獻一隻羊羔為供物,必在耶和華面前獻上,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若他獻一隻綿羊為供物,就要把牠獻在耶和華面前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利未記 3:7
9 交叉參考  

王和全以色列一同在耶和華面前獻祭。


「人獻平安祭為供物,若是從牛羣中獻,無論是公的母的,要用沒有殘疾的,獻在耶和華面前。


那獻供物的要將十分之一伊法細麵和四分之一欣油調和作素祭,獻給耶和華。


無論是燔祭或祭物,要為每隻小綿羊預備四分之一欣酒作澆酒祭。


早晨獻第一隻小公羊,黃昏獻第二隻小公羊;


因為,他們暗中所做的,就是連提起來都是可恥的。


要憑愛心行事,正如基督愛我們,為我們捨了自己,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給 神。


何況基督的血,他藉着永遠的靈把自己無瑕疵地獻給 神,更能洗淨我們的良心,除去致死的行為,好事奉那位永生的 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