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若傷害鄰舍以致殘疾,他怎樣做,也要照樣向他做:
傷害鄰舍的,必須受同樣的傷害,
如果有人使他的同伴傷殘;他怎樣待人,人也必怎樣待他;
如果有人使他的鄰人傷殘,他怎樣對待人,也要怎樣被對待:
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,他怎樣行,也要照樣向他行:
若有別的傷害,就要以命抵命,
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,
以灼傷還灼傷,以損傷還損傷,以鞭打還鞭打。
打死牲畜的,必賠上牲畜,以命償命。
以傷還傷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他怎樣使人有殘疾,也要照樣向他做。
「你們聽過有話說: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
因為你們怎樣評斷別人,也必怎樣被審判;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,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。
你的眼不可顧惜,要以命償命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。」
亞多尼‧比色說:「從前有七十個王,大拇指和大腳趾都被我砍斷,在我桌子底下拾取零碎食物。現在 神照着我所做的報應我了。」他們把亞多尼‧比色帶到耶路撒冷,他就死在那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