線上聖經

廣告


整本聖經 舊約 新約




利未記 24:17 -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

「打死人的,必被處死;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凡殺人的,必須被處死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打死人的,必被處死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「奪取任何人性命的,這人必須被處死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打死人的,必被治死;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打死人的,必被治死;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「打死人的,必被處死;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利未記 24:17
11 交叉參考  

大衛對拿單說:「我得罪耶和華了!」拿單說:「耶和華已經除去你的罪,你必不至於死。


他們就下手拿住她;她進入通往王宮的馬門,就在那裏被殺。


打死牲畜的,必賠上牲畜;打死人的,必被處死。


「倘若人用鐵器打死人,他是故意殺人的;故意殺人的必被處死。


「『暗中擊殺鄰舍的,必受詛咒!』眾百姓要說:『阿們!』


「『不可殺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