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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2:12 -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

祭司的女兒若嫁給外人,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如果祭司的女兒嫁給本族以外的人,她便不可再吃聖潔的舉祭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祭司的女兒若是嫁給外族人,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祭司的女兒如果嫁給祭司家以外的男人,她就不可吃供上的聖物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祭司的女兒若嫁外人,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祭司的女兒若嫁外人,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祭司的女兒若嫁給外人,就不可吃舉祭的聖物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利未記 22:12
4 交叉參考  

誰曾測度耶和華的靈, 或作他的謀士指教他呢?


或未出嫁還是處女的姊妹,因她是至親,才可以玷污自己。


若是祭司用自己的銀錢買來的人,就可以吃聖物;在他家出生的人也可以吃他的食物。


但祭司的女兒若成為寡婦或被休,又沒有後裔,她回到父家,好像年輕的時候,就可以吃她父親的食物。只是任何外人都不可吃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