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18:17 -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 不可露婦人的下體,又露她女兒的下體,也不可娶她的孫女或外孫女,露她們的下體;她們是骨肉之親。這是邪惡的事。 更多版本當代譯本 「不可與一個女人性交,又與她女兒性交,也不可與她孫女或外孫女性交。她們是她的近親。這都是邪惡行為。 新譯本 你不可揭露一個婦人的下體,又揭露她女兒的下體;不可娶她的孫女,或是她的外孫女,揭露她的下體;她們是骨肉之親,這是醜惡的事。 中文標準譯本 不可既裸露一個婦女的下體,又裸露她女兒的下體,也不可娶她的孫女或外孫女,裸露她們的下體;她們是骨肉之親,你這樣做是醜惡的。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,又露她女兒的下體,也不可娶她孫女或是外孫女,露她們的下體;她們是骨肉之親,這本是大惡。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,又露她女兒的下體,也不可娶她孫女或是外孫女,露她們的下體;她們是骨肉之親,這本是大惡。 和合本修訂版 不可露婦人的下體,又露她女兒的下體,也不可娶她的孫女或外孫女,露她們的下體;她們是骨肉之親。這是邪惡的事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