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人若得罪鄰舍,有人強迫他,要他起誓,他來到這殿,在你的壇前起誓,
「如果有人得罪鄰舍,被叫到這殿中,在你的壇前起誓,
“如果有人得罪他的鄰居被迫起誓,他來到這殿在你的祭壇前起誓的時候,
「如果有人因對鄰人犯罪的事 而被要求起誓, 當他來到這殿宇在你祭壇前起誓的時候,
「人若得罪鄰舍,有人叫他起誓,他來到這殿在你的壇前起誓,
求你在天上垂聽、處理,向你的僕人施行審判,定惡人有罪,照他所行的報應在他頭上;定義人為義,照他的義賞賜他。
免得我飽足了,就不認你,說: 「耶和華是誰呢?」 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, 以致褻瀆我 神的名。
「若有人犯了罪,就是聽見了誓言,他本來可以作證,卻不把所看見、所知道的說出來,必須擔當他的罪孽。
人若得罪人,有 神可以裁決;人若得罪耶和華,誰能為他代求呢?」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,因為耶和華想要他們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