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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 21:12 -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

「打人致死的,必被處死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「打人致死的,必須被處死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“打人以致把人打死的,必要把那人處死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「打人致死的,必須被處死;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「打人以致打死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「打人以致打死的,必要把他治死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「打人致死的,必被處死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出埃及記 21:12
11 交叉參考  

流你們血、害你們命的,我必向他追討;我要向一切走獸追討,向人和向人的弟兄追討人命。


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,因為 神造人,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。


大衛對拿單說:「我得罪耶和華了!」拿單說:「耶和華已經除去你的罪,你必不至於死。


若不向她行這三樣,她就可以白白離去,不必付贖金。」


「打死人的,必被處死;


耶穌對他說:「收刀入鞘吧!凡動刀的,必死在刀下。


「『暗中擊殺鄰舍的,必受詛咒!』眾百姓要說:『阿們!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