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知道,律法是好的,只要人按著規矩去用它。
我們知道,只要用得合宜,律法本是好的。
我們知道律法是好的,只要應用得恰當。
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,只要人用得合宜;
我們知道,只要人善用律法,律法是好的;
我們知道,只要人能夠合宜地使用法律,法律原是好的。
不要效法這世代,要藉著理性的更新而改變,使你們可以分辨什麼是神的旨意——那美善、可喜悅、完美的旨意。
那麼,如果我做我不願意做的事,我就贊同了律法是好的。
事實上,我知道在我裡面,就是在我肉體中,沒有良善;因為行善的意願在我裡面,卻行不出來。
就是說,按著內在的人,我喜愛神的法則,
那麼,律法和神的各樣應許是對立的嗎?絕對不是!如果一個能使人得生命的律法被賜下,義就真是本於律法了。
同樣,如果有人要參加競賽,除非按著規矩去競賽,否則就不能得冠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