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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8:21 -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那個人回答:「這一切誡命我從小都遵守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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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代譯本

那人說:「我從小就遵行這些誡命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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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那人說:「這一切我從小就都遵守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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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他說:“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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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那個人說:「這一切我從年少就遵守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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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那人說:「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。」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那人說:「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。」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路加福音 18:21
9 交叉參考  

他卻對父親說:『你看,這些年來,我像奴隸一樣為你工作,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,你給過我什麼呢?連一頭小山羊讓我跟朋友們熱鬧一番都沒有!


同樣,我告訴你們,一個罪人悔改,在天上的喜樂要比為九十九個無須悔改的義人而有的更大!」


你一定曉得誡命所規定的:『不可姦淫;不可殺人;不可偷竊;不可作假證;要孝敬父母。』」


耶穌聽見這話,再對他說:「你還缺少一件。去賣掉你所有的產業,把錢捐給窮人,你就會有財富積存在天上;然後來跟從我。」


就熱心說,我曾經迫害過教會。所以,如果遵守摩西法律就算是義的話,我並沒有什麼可指責的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