腓立比書 3:6 -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6 就熱心說,我曾經迫害過教會。所以,如果遵守摩西法律就算是義的話,我並沒有什麼可指責的地方。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6 論熱心,我曾經迫害教會;論律法要求的義,我是無可指責的。 參見章節新譯本6 按著熱誠來說,我是迫害教會的;按著律法上的義來說,我是無可指摘的。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6 按照熱心說,我曾經逼迫教會;按照律法上的義說,我是無可指責的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6 就熱心說,我是逼迫教會的;就律法上的義說,我是無可指摘的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6 就熱心說,我是逼迫教會的;就律法上的義說,我是無可指摘的。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6 就熱心說,我是迫害教會的;就律法上的義說,我是無可指責的。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