寡婦或離婚的女人所許的願,或發誓要守的戒,都必須遵守。
寡婦或被休的婦人若在什麼事上許願或起誓,就必須履行誓言。
“寡婦,或是離了婚的婦人所許的願,就是她所說約束自己的一切話,都為有效。
「至於寡婦或被休的婦人所許的願,她所約束自己的一切誓約,都有效。
寡婦或是被休的婦人所許的願,就是她約束自己的話,都要為定。
寡婦或被休的婦人所許的願,她所有約束自己的話,都是有效的。
祭司不可跟妓女、非處女,或離過婚的女子結婚,因為他是聖化歸上帝的。
如果一個已婚婦人許了願或發誓要守戒,
如果她丈夫聽到的時候不准她還願或守戒,她就不必遵守。上主會原諒她。
以後寡居,現在已經八十四歲。她沒有離開過聖殿,日夜敬拜上帝,禁食、禱告。
舉例說,一個已婚的女人,只要丈夫活著,就在法律的約束之下;丈夫死了,她就不再受這種法律的限制。
假使這女子離開後再跟別人結婚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