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你們的收成當中把最好的拿出來。
你們要把所得之物中至聖至好的獻給耶和華作舉祭。
從你們得的一切禮物中,要把最好的,分別為聖,獻給耶和華為舉祭。
你們要從你們的一切禮物中,從一切最好的、至聖的部分中,奉上耶和華的各樣供物。』
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,要從其中將至好的,就是分別為聖的,獻給耶和華為舉祭。
你們要將給你們一切禮物中最好的,就是分別為聖的,獻給耶和華為舉祭。
要他們把父親和家眷都接到這裡來。我要把埃及最好的土地賜給他們,讓他們在這裡享受豐足的生活。
我不改變的定例是:當我子民獻平安祭時,牲畜的胸肉和腿要給祭司們;那是我的子民獻給我—上主的特別祭物。
這樣,你們也要從以色列人那裡所收到的十分之一,就是屬於上主的特別禮物中再獻出來。你們要把這獻給上主的特別禮物給祭司亞倫,
你們把最好的部分獻出來以後,可以保留其餘的,正像農夫獻祭完畢後保留剩餘的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