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利加拿每次獻祭後,都把祭過的肉分給比尼娜一份,給她的兒女各一份。
每逢獻祭的日子,以利加拿就會把祭肉分給毗尼娜和她的兒女。
以利加拿在獻祭的那天,就把祭肉分給妻子毘尼拿和她所有的兒女。
每到獻祭那天,以利加拿就會把各人應得的份,分給他的妻子皮尼娜和皮尼娜所有的兒女,
以利加拿每逢獻祭的日子,將祭肉分給他的妻毗尼拿和毗尼拿所生的兒女;
每逢獻祭的日子,以利加拿把祭肉分給他的妻子毗尼拿和毗尼拿所生的兒女。
祭肉要在獻祭當天吃完,不可把任何部分留到第二天早上。
你們要跟你們的兒女、奴僕、婢女、住在你們城裡的利未人、外僑、孤兒,和寡婦等,在上主—你們的上帝所選定的敬拜場所一起慶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