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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22:8 -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他不可吃自然死去或被野獸咬死的動物,免得玷汙自己。我是上主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他不可吃自然死亡或被野獸撕裂的動物,免得因此而不潔淨。我是耶和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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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自死的或是野獸撕裂的動物,他都不可吃,免得玷污自己;我是耶和華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他不可吃自然死去的或被咬死的動物,使自己受玷汙。我是耶和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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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,他不可吃,因此污穢自己。我是耶和華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自死的或是被野獸撕裂的,他不可吃,因此污穢自己。我是耶和華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自然死去的或被野獸撕裂的,他不可吃,免得玷污自己。我是耶和華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利未記 22:8
8 交叉參考  

把你所有的頭生的牛羊獻給我。頭生的公牛公羊可跟著母牛母羊七天,到第八天要獻給我。


「你們是我的子民。所以,你們不可吃被野獸撕碎的牲畜的肉;要給狗吃。」


但是,我回答:「至高的上主啊,我從沒有玷汙自己,從小就沒有吃自然死的或被野獸撕碎的動物。我沒有吃過不潔淨的食物。」


祭司不可吃自然死去或被野獸咬死的鳥和獸。」


以色列人或外僑,無論是誰,要是吃了自然死去的動物或被野獸撕碎的動物,必須先洗滌衣服,沐浴,但是他要等到當天傍晚後才算潔淨。


自然死去或被野獸咬死的動物的脂肪也不可吃,但是可以做別的用途。


「凡自然死去的動物不可吃;但可以給你們中間的外僑,或賣給其他的外國人吃;因為你們屬於上主—你們的上帝,是他神聖的子民。 「不可用母羊的奶煮小羊的肉來吃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