線上聖經

廣告


整本聖經 舊約 新約




啟示錄 12:6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女人就逃入曠野,那裏有天主給他預備的地方,叫人在那裏供養他一千二百六十日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婦人則逃到曠野,在上帝為她預備的地方被照顧一千二百六十天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婦人就逃到曠野去了,那裡有 神為她預備的地方。她在那裡得供養一千二百六十天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那婦人就逃到曠野去,在那裡有神已經為她所預備好的地方,好讓她在那裡被供養一千二百六十天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婦人就逃到曠野,在那裏有上帝給她預備的地方,使她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婦人就逃到曠野,在那裏有神給她預備的地方,使她被養活一千二百六十天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婦人就逃到曠野,在那裏有上帝給她預備的地方,使她在那裏被供養一千二百六十天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啟示錄 12:6
10 交叉參考  

魔鬼就離了耶穌,忽有天神進前來,事奉他。


有大鷹的兩個翅膀,給了那女人,叫他飛入曠野,到自己的地方,躲了蛇的面,在那裏受供養過一年,又二年,又半年。


他的尾,勾拉天上星宿三分之一,投在地下。這龍站在將產生的那女人面前,等他生產了,吞吃他的兒子。


有給他的口,能說大話,並說褻慢的話;又有給他的權柄,可以有作為,四十二個月。


我精神超拔,天神提我到曠野裏。我便看見一個婦人,坐在獸身上;獸是朱紅色,有七頭十角,滿身是褻慢的名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