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啟示錄 2:11 - 王元德《新式標點新約全書》

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有耳朵的,就應當聽。得勝的,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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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「『聖靈對各教會所說的話,凡有耳朵的都應當聽。得勝者必不被第二次死亡所害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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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有耳的就應當聽。得勝的,決不會受第二次死的害。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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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「凡是有耳的,就應當聽聖靈向各教會所說的話!那得勝的,絕不會被第二次的死亡所傷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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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凡有耳的,就應當聽!得勝的,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。』」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凡有耳的,就應當聽!得勝的,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。』」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凡有耳朵的都應當聽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。得勝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。』」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啟示錄 2:11
16 交叉參考  

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。


凡有耳朵的,就應當聽。


又說,凡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。


凡有耳可聽的,就應當聽。


還有落在好土裏的,生長起來,結實百倍。耶穌說了這些話,就喊叫說,凡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。


凡有耳朵的就應當聽。


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有耳朵的,就應當聽。得勝的,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,並且賜給他一塊白石,石上寫着新名,除了那領受的人,沒有人能認識。


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有耳朵的,就應當聽。得勝的,我必將上帝樂園中生命樹上的果子賜給他喫。


死和陰間都被扔在火湖裏,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


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,是有福的,是聖潔的:第二次的死必不臨到他們。他們必要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;並要和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


得勝的,必要承受這些為業,我要作他的上帝,他要作我的兒子。


惟有膽怯的,不信的,可憎的,殺人的,行淫的,行邪術的,拜偶像的,和一切說謊的,必下在燒着的硫磺火湖裏,這是第二次的死。


得勝的,我要叫他在我上帝的殿中作柱子,他也必不再從那裏出去:我又要將我上帝的名,和我上帝的城的名,就是從天上,從我那裏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,並我自己的新名,都寫在他上面。


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有耳朵的,就應當聽。


得勝的,要這樣穿白衣;我也必不從生命册上塗抹他的名:並且我必在我父面前,和祂眾使者面前,承認他的名。


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有耳朵的,就應當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