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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8:2 - 朱寶惠《重譯新約全書》附注釋

「某城裏有一個官,不敬畏上帝,不顧人情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祂說:「某城有一位既不敬畏上帝也不尊重人的審判官。

參見章節

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他說:「在某一城中有一個法官,既不敬畏上帝又不尊重人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他說:“某城裡有一個法官,不懼怕 神,也不尊敬人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他說:「某城裡有一個審判官,他既不敬畏神,也不尊重人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說:「某城裏有一個官,不懼怕上帝,也不尊重世人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說:「某城裏有一個官,不懼怕神,也不尊重世人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路加福音 18:2
14 交叉參考  

那城裏有一個寡婦,屢次到他那裏說:求你審判我的對頭,替我伸冤。


官許久不理,後來心裏說:我雖不敬畏上帝,不顧人情;


園主說:我怎麼辦呢?我要打發我所愛重的兒子去;園主或者承認他。


而且我們既有肉體的父懲誡我們,我們尚且敬重他,何況那眾靈的父,我們不更當順服 他而得生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