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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19:29 -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

「不可侮辱你的女兒,使她淪為娼妓,免得這地行淫亂,地就充滿了邪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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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不可辱沒自己的女兒,使她淪為娼妓,免得你們居住的地方充滿淫亂和邪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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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“不可辱沒你的女兒,使她作娼妓,免得這地淫亂,充滿醜惡的事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「不可讓你的女兒賣淫,受玷汙,以免這地遍行淫亂,地上充滿淫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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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「不可辱沒你的女兒,使她為娼妓,恐怕地上的人專向淫亂,地就滿了大惡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「不可辱沒你的女兒,使她為娼妓,恐怕地上的人專向淫亂,地就滿了大惡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「不可侮辱你的女兒,使她淪為娼妓,免得這地行淫亂,地就充滿了邪惡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利未記 19:29
7 交叉參考  

不可為死人割劃自己的身體,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。我是耶和華。


「祭司不可娶妓女,或被玷污的女人為妻,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,因為他是歸 神為聖的。


「祭司的女兒若行淫玷污自己,就侮辱了父親,要用火將她焚燒。


你們豈不知道你們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嗎?我可以把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?絕對不可!


他們就要把這女子帶到她父家的門口,城裏的人要用石頭打死她,因為她在父家犯了淫亂,在以色列中做了可恥的事。這樣,你就把惡從你中間除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