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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3:20 - 南京官話《新約全書》

行為不善的人、恨那個光、不肯近光、恐怕所做的事、被人責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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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作惡的人恨光,不肯接近光,恐怕他們的罪行暴露出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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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凡做陰險事的都厭惡光明,躲避光明,免得自己的作為暴露出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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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凡作惡的都恨光,不來接近光,免得他的惡行暴露出來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事實上,所有作惡的人,都憎恨光,不來到光那裡,免得自己的行為被揭露出來;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凡作惡的便恨光,並不來就光,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凡作惡的便恨光,並不來就光,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約翰福音 3:20
18 交叉參考  

有教律法的先生、對耶穌道、先生呵、這句話、羞辱我們了。


從真理的人、肯近光、要表明所做的事、就是遵上帝做的。


世上的人、不能恨你、偏恨我、因為我說他們所做的事不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