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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5:15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15 人點燈,不放在斗底下,乃是放在燈臺上,為光照家中諸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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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15 人點亮燈,不會把它放在斗底下,而是放在燈臺上,好照亮全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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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15 也沒有人點了燈,放在斗底下,而是放在燈臺上,照亮屋裏所有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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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15 人點了燈,不會放在量器底下,而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一家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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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15 人點亮了油燈,也不會放在斗底下,而會放在燈臺上,它就照亮屋子裡所有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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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15 人點燈,不放在斗底下,是放在燈臺上,就照亮一家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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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5:15
10 交叉參考  

耶穌又給他們說:「人拿燈來,豈有放在斗底下,或床底下的麼?(誰)不是放在燈臺上呢?


「沒有人點上燈放在隱密地方,或放在斗底下的;都是放在燈臺上,為叫進來的人得見光亮。


若是你全身光明,沒有黑暗之處,一切都是光明的,彷彿光耀的燈,照着你。」


「沒有人點上燈,用器物蓋起來,或放在床底下的,乃是放在燈臺上,為叫進來的人,看見光亮。


為叫你們是無瑕可指,誠實無偽的,在這邪曲悖逆的世代,作天主無玷的兒女,照耀在他們中間,好像是世間的明光。


因為有安排的帳幕,頭一段,叫作聖所;其中有燈盞,有棹子,有供獻的餅。


所以你該回想,你是從那裏跌下去的,你該悔改,再行你先前的事業。若不然,我必要向着你來,把你的燈臺,從本處挪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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