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iblia Todo Logo
線上聖經
- 廣告 -




馬可福音 9:44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44 若是你一隻腳,叫你犯罪,你剁下他來;少一隻腳,得入常生,比有兩隻腳,被投于永火的地獄,更好。

參見章節 複製


更多版本

中文標準譯本

44 在那裡 『蟲是不死的, 火是不滅的。』

參見章節 複製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44 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,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,入那不滅的火裏去。

參見章節 複製




馬可福音 9:44
13 交叉參考  

那時又要給左邊的說:你們被咒恨的,離開我,往永火裏去罷!這是為魔鬼及他的惡神預備的。


然後這些人,就去受永遠的刑罰,那義人們,卻去享永遠的生命。」


他手裏拿着簸箕、要簸淨自己的場,把他的麥子,收入倉房;草秸,用不滅的火燒了。」


在那裏他們的蟲子不死,火也不滅。


在那裏他們的蟲子不死,火也不滅。


一總的人,都要用火醃起來,就如各樣祭品,必用鹽醃起來。


叫他們受那永遠喪亡的刑罰,遠離主的聖顏,與主權能的光榮。


這人也必要嗑天主震怒的酒,就是注在天主震怒杯中的純酒;他還要當着聖天神的面,並當着羔羊的面,在火裏,硫磺裏,受煎燒。


及假先知所在之處。他們日夜受酷刑,至于萬世無窮。


無論誰,若是名字沒有載在生命册子上,就被扔在火坑裏。


至于那些怯懦的,不信服的,可憎惡的,殺人的,犯姦的,行邪法的,拜邪像的,及凡說謊言的,他們的下落,是在燒硫磺的烈火坑裏,這是第二次死。」


跟著我們:

廣告


廣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