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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2:5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5 我指示你們所當怕的:當怕那殺了以後,還有權柄投在地獄的;我實告訴你們:他才是你們當怕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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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5 我告訴你們應該懼怕誰,要懼怕上帝——祂有權終結人的生命,並把人扔進地獄裡。是的,我告訴你們,要懼怕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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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5 我要指示給你們該怕的是誰:要怕那殺了人之後還有權柄把人投入地獄的那一位;的確,我告訴你們,要怕這一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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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5 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:當怕那殺身體以後,有權把人投入地獄裡的;我告訴你們,應當怕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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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5 我要指示你們該懼怕的是誰:你們當懼怕那殺了身體以後,又有權把人扔進地獄的那一位。是的,我告訴你們:當懼怕這一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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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5 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: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裏的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正要怕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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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2:5
16 交叉參考  

那些殺害肉身,不能殺害靈魂的,你們不要怕他們。惟有連靈魂帶肉身,都能罰下地獄的,才該怕他。


那時又要給左邊的說:你們被咒恨的,離開我,往永火裏去罷!這是為魔鬼及他的惡神預備的。


然後這些人,就去受永遠的刑罰,那義人們,卻去享永遠的生命。」


我卻告訴你們:凡人惱怒自己的弟兄,就該審判他(的罪);誰若罵弟兄為「笨伯,」就該被公會定罪;若罵為「瘋子」,就該受地獄的火刑。


所以你們要小心。你看!這些事,我都預先告訴你們了。」


在這件事上,誰也不要越分,欺負自己的弟兄,因為為這一切的事,主必報仇,如同我們預先給你們說過,也切切叮嚀了你們。


最可怕的是落在活天主手裏。


若是天神犯了罪,天主還沒有寛免;乃把他們投在地獄裏,囚在黑暗的幽谷,等候審判;


他就大聲說:「你們當敬畏天主,歸光榮於他,因為他審判的時候到了:你們當敬拜造天地海洋,及眾水泉的(天主)。」


主!誰敢不敬畏你,不光榮你的名呢?因為惟有你是聖的,萬民都要來你面前,欽崇朝拜,因為你那公義的判斷,已經顯明了。」


以後,死亡及墳墓,就被扔在火坑裏:這就是第二次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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