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前書 1:7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7 他們要作法律的教師,卻是連自己所講說,所論斷的,也不明白。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7 他們想做律法教師,卻不明白自己所談論所主張的。 參見章節新譯本7 想要作律法教師,卻不明白自己講的是甚麼,主張的又是甚麼。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7 想要做律法教師,卻不明白自己所講的,或所強調的是為了什麼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7 想要作教法師,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7 想要作教法師,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。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7 想要作律法教師,卻不明白自己所講的是甚麼,也不知道所主張的是甚麼。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