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多書 2:10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10 不要作私弊,但該在一切事上,發顯自己的忠信,為的在一切事上,好光榮我們救主天主的道理。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0 不偷拿主人的東西,為人要忠信可靠,好凡事尊崇我們救主上帝的教導。 參見章節新譯本10 不要私取財物,卻要顯示絕對的誠實,好使我們救主 神的道理,在凡事上都得著尊榮。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10 不可私拿東西,反要顯出所有美好的忠信,好在一切事上為神我們救主的教導增添光彩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0 不可私拿東西,要顯為忠誠,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-上帝的道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0 不可私拿東西,要顯為忠誠,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-神的道。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