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 凡遺命的證書,必須等着那作證書的人死了;
16 要執行任何遺囑,必須證實立遺囑的人已經死亡,
16 凡有遺囑,必須證實立遺囑的人死了;
16 要知道,遺囑在哪裡生效,立遺囑之人的死亡就必須得到證實。
16 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;
這就如同因着一個人,罪惡入了世界,又因着罪惡有了死亡,而於死亡傳到一總的人身上,因為一總的人都犯了罪。
因為罪惡的報應是死亡,天主的恩寵,則是因我等主耶穌 基督(所得)的永遠的生命。
就如因着亞當眾人都死了,也一樣,因着基督眾人都要復活;
他本是天主光榮的輝耀,又是天主本體的肖像;他用自己大能的話,保存萬物;既洗淨人的罪惡,就坐在至尊威者之右,在高天之上。
惟願平安的天主,(他既叫我等主耶穌 基督從死人中復活,用自己的血,結了永遠的約,作了眾羊的總牧,)
為此,他作了新約的中保;既然用自己的死,居間央求,贖了人在前約的時候,所有過犯的,就叫蒙召的人,得着永遠產業的恩許。
因為那人死了,證書才有效力;若作證書的人還在着,證書就沒有效力。
因為不論是誰,法律全守,只犯一條,就算犯了眾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