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書 7:4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4 妻子沒有自己身子的主權,是丈夫有;丈夫也沒有自己身子的主權,是妻子有。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4 妻子無權支配自己的身體,丈夫才有權;丈夫也無權支配自己的身體,妻子才有權。 參見章節新譯本4 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,權在丈夫;照樣,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,權在妻子。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4 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,這主權在丈夫;同樣,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,這主權在妻子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;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丈夫;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,乃在妻子。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