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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徒行傳 28:18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18 他們坐堂審問我,因為在我身上沒有該死的罪,就願意放開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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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18 羅馬官員審訊了我,發現我沒有什麼該死的罪,想釋放我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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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18 他們審訊之後,因為在我身上沒有甚麼該死的罪,就想要釋放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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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18 他們審問我以後,因為沒有處死我的任何理由,本來想要釋放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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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18 他們審問了我,就願意釋放我;因為在我身上,並沒有該死的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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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18 他們審問了我,就願意釋放我;因為在我身上,並沒有該死的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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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徒行傳 28:18
8 交叉參考  

第二天,營官要知道真切,保祿被猶太人控告,究竟是為什麼緣故,就解開他的鎖鍊,吩咐司祭長,及合公議會人,都聚齊了。然後把保祿送去,叫他立在他們面前。


乃知他被告,是為他們法律的問題,並沒有什麼該死該押的罪。


總督向保祿點頭,准他說話。他就回答說:「我知道你處斷這國的事,已經多年,所以我放心為我辯護。


斐力斯本確實知道這個道,就推諉他們說:「等營官李西亞下來,我再查究你們這件事。」


但我查知他,並沒有犯什麼該死的罪;而且他自己要上控於皇上。所以我拿定主意,解送他去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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