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 凡有遺命,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。
16 要執行任何遺囑,必須證實立遺囑的人已經死亡,
16 凡有遺囑,必須證實立遺囑的人死了;
16 要知道,遺囑在哪裡生效,立遺囑之人的死亡就必須得到證實。
16 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;
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;於是死就臨到眾人,因為眾人都犯了罪:
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;惟有上帝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,乃是永生。
在亞當裏眾人都死了,照樣,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活了。
祂是上帝榮耀所發的光輝,是上帝本體的真像,常用祂權能的命令,托住萬有,祂洗淨了人的罪,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;
但願賜平安的上帝,就是那憑永約的血,使羣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,從死裏復活的上帝,
為此祂作了新約的中保,既然受死,贖了人在新約之時所犯的罪過,便叫蒙召的人,得着所應許永遠的產業。
因為人死了,遺命纔有效力:若留遺命的尚在,那遺命還有用處麼?
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條上跌倒,他就成為眾條的犯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