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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25:27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27 那麼,你就應該把我的銀子,交給銀行,等我回來的時候,可以連本帶利一齊收回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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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27 就應該把錢存入錢莊,等我回來可以連本帶利還給我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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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27 那麼你就應該把我的錢放給兌換銀錢的人,等我回來時,能連本帶利收回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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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27 那你就應該把我的錢存入銀行,到我回來的時候,可以連本帶利收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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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27 你就應該把我的銀子存到錢莊裡,這樣我回來的時候,可以連本帶利得回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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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27 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,到我來的時候,可以連本帶利收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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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25:27
6 交叉參考  

主人回答他說:『怠惰的工友啊!你既然知道,我在未曾播種的地方也要收割,在未曾分散的地方也要聚歛,


所以你們把這個銀寶從他的手裏奪過來吧,交給那有十個銀寶的工友;


我們知道,在法律上所提的一切,都是對於隸屬於法律的人說的,好使眾人閉口,使全世界都受天主的審判;


為了審判眾人,證實一切惡者所犯的一切罪惡和一切罪人所說的相反天主的惡言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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