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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3:20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20 因為在祂臺前沒有一個人,因遵行法律而獲得成義;法律不過使人認出罪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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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20 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被上帝稱為義人,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知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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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20 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行律法,在 神面前得稱為義,因為藉著律法,人對於罪才有充分的認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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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20 因為沒有一個人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在神面前被稱為義;原來,藉著律法,只能對罪有真正的認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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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20 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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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20 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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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3:20
24 交叉參考  

靠梅瑟的法律不能赦免的一切罪,凡信祂的都因祂而滌除了。


在天主臺前,並不是僅聽別人誦讀法律的人就算是義人,實行法律的人才算獲得成義。


我們便應該堅信,人是藉着信心獲得成義,不是藉着守法律的功勞。


其實,天主許給亞巴郎和他的後裔,要繼承世界,並不是在法律的時代,而是在因信獲得成義的時代。


因為法律招惹天主憤怒;在沒有法律以前,也就沒有違反法律的罪。


的確,在未有法律以前,世界上已經有了罪惡;可是在沒有法律的時候,罪惡不成為死亡的原因。


天主定了法律僅僅是為了增多罪惡;但是在罪惡增多的地方,恩寵也更為增多;


罪惡趁這禁令的機會,就來誘惑我,並因此害死了我。


這是為什麼緣故呢?是因為他們不是藉着信德,而是藉着個人的功勞尋求正義。他們便跌倒在碰腳石上了,


死亡的毒芒就是罪惡;罪惡的勢力是法律。


我們很知道人的成義,不是由於奉行法律,而是由於信耶穌   基督;我們自己就信了基督   耶穌,為了由於信祂,不是由於奉行法律,而獲得成義;因為沒有人由於奉行法律獲得成義。


豈不知我因法律而死於法律,為了僅僅生活於天主,我與基督同被釘於十字架上了。


你們靠着法律尋求成義的人,你們和基督是毫無關係了,不配獲得祂的恩寵。


它沒有辦到使人得到成全的地步。可是,它的用處,就是引起我們發生較好的希望,而這樣與天主接近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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