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啟示錄 21:7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7 勝利者要繼承一切:我要作他的天主,他要作我的子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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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7 得勝者必承受這一切福分,我要作他的上帝,他要作我的兒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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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7 得勝的,必要承受這些福分。我要作他的 神,他要作我的兒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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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7 那得勝的,將要繼承這些;我將要做他的神,他將要做我的兒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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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7 得勝的,必承受這些為業:我要作他的上帝,他要作我的兒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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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7 得勝的,必承受這些為業:我要作他的神,他要作我的兒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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啟示錄 21:7
26 交叉參考  

凡為了我的名,撇下房屋、弟兄、姐妹、父母、子女、或田地,必要得百倍的賞報,並獲永生」。


他的主人對他說:『好的、有信用的工友因為你在小事上有了信用,我要委派你管理許多的事,你進來參加你主人的喜筵吧』!


於是君王要對立在祂右邊的說:『我父祝福的人,你們來領受天國吧!自從創立世界,就給你們預備好了。


祂在路上的時候,有人向前來屈膝問祂說:「良師!為了獲得永生,我應該作什麼」?


凡甘願受天主聖神指導的人,都是天主的子女。


凡是受造的都熱切地等待着天主子女的顯揚。


天主的聖殿與偶像有什麼相同呢?我們是永生天主的聖殿,正如天主所說的:「我必在他們中間居住;我必從他們中間行走;我必作他們的天主,他們必作我的民眾」。


我要作父親收下你們,你們要作我的子女,這是全能的主所說的」。


可是,我在這時期以後,和以色列族所立的契約,是這樣的—又是主說的—:我要使我的法律,深入他們的思想內,刻在他們心裏;我要作他們的天主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

不要以惡報惡,以罵還罵,而要向人祝福,因為你們蒙召以享受幸福為產業。


有耳朵的要聽聖神向各處教會所說的話:勝利者不能由第二次死亡所損害』」。


有耳朵的要聽聖神對各處教會所說的話:我必要將隱藏的瑪納給勝利者吃,還賞給他一塊白石,石上刻着新名,除了領到那名的人以外,沒有人能認識』」。


你們只要保守你們已經有的信心,直到我再來。


我要將天主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賞給勝利者吃』」。


我也聽見從寶座上來的大聲音說:「這就是天主居住在人間的帳幕。祂要和他們一起住,人要作祂的民眾,祂要作和他們同在的天主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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