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書 7:38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38 總之讓女兒結婚的人,辦得對;讓女兒守貞的人,辦得更對。
參見章節 複製
更多版本
38 所以,與未婚妻完婚是對的,但不結婚則更好。
參見章節 複製
38 所以,那跟自己的女朋友結婚的,作得好,那不結婚的,作得更好。
參見章節 複製
38 所以,那讓自己的童貞女兒結婚的,做得好;那沒有讓她結婚的,做得更好。
參見章節 複製
38 這樣看來,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,不叫她出嫁更是好。
參見章節 複製
38 這樣看來,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,不叫她出嫁更是好。
參見章節 複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