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前書 11:29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29 對於不辨別主的體而吃喝的人,吃喝便成了他有罪的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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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 因為人若不顧這是主的身體,隨便吃喝,就是自招審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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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 因為那吃喝的人,如果不辨明是主的身體,就是吃喝定在自己的身上的罪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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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 因為那吃喝的人,如果不分辨主的身體,就是吃喝對自己的懲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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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 因為人吃喝,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,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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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 因為人吃喝,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,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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