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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24:26 - 朱寶惠《重譯新約全書》附注釋

26 基督豈不是當然要受這些苦,才得享他的榮耀麼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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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26 基督豈不是要先這樣受害,然後進入祂的榮耀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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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26 基督不是必須受這些苦才進入他的光榮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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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26 基督這樣受害,然後進入他的榮耀,不是應當的嗎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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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26 基督不是必須這樣受難,然後才進入他的榮耀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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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26 基督這樣受害,又進入他的榮耀,豈不是應當的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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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24:26
18 交叉參考  

耶穌對他們說:「這就是我還與你們同在的時候,所告訴過你們的話,說:摩西的律法,先知的書,並詩篇上所指著我的事,都要成就。」


又對他們說:「照聖經所記,基督必要被害,第三日從死裏復活。」


人子將要被賣在惡人手裏,釘十字架,第三日復活。……』」


到他從死裏復活以後,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,便相信了聖經,和耶穌所說的這話。


他們從來未曾明白聖經所說:『耶穌必須從死裏復活』的話。


公開講演基督所以然受害;並且從死裏復活,又說:「我所傳給你們的這位耶穌:就是基督。」


仰望那為信道成全始終的耶穌,他為那擺在前頭的快樂,就輕看羞辱,忍受了十字架,得以坐在上帝寶座的右邊。


就是考察那在他們各人自己裏的基督的靈,預先指點基督受苦難,後來享榮耀,是甚麼時候,是甚麼景況。


當受頌讚的上帝,我們的主基督耶穌的父,憑 他許多的憐憫,曾藉著基督耶穌從死人裏復活,重生了我們,叫我們有活活的盼望: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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