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6 凡有遺命,必須等到留遺命的死了才行:
16 要執行任何遺囑,必須證實立遺囑的人已經死亡,
16 凡有遺囑,必須證實立遺囑的人死了;
16 要知道,遺囑在哪裡生效,立遺囑之人的死亡就必須得到證實。
16 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的人死了;
這就恰如罪是憑著一個人入了世界,因罪而有死。如此,死就臨到一切的人:因為一切人是犯了罪的。
因為罪所賺的就是死;惟有上帝在於我主基督耶穌的恩賜,乃是永生。
就如在於亞當眾人都是死的;照樣,在於基督眾人也都要成了活的。
他是上帝榮耀的光輝,是上帝本體的真像,憑他全能的命令,主持萬有,他既洗清了人的罪,就坐在至高之處,至大者的右邊。
但願賜平安的上帝,就是叫那憑著血,立永約,作群羊的大牧人,我們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上帝:
因此,他作了新約的中保,既然受死,贖了人在前約以下所犯的罪,就叫蒙召的人,得著所應許那永遠的產業。
因為人死了,遺命才落了實:若留遺命的還在,那遺命豈能施行麼?
人就是遵守全誡命,卻犯了一條,也算是犯了全誡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