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0 那人又要照他的力量獻上一隻斑鳩或是一隻雛鴿,
30 然後獻上那人按自己能力帶來的兩隻斑鳩或雛鴿,
30 那人就要按著自己的經濟能力獻上一隻斑鳩,或是一隻雛鴿。
30 然後他要獻上一隻負擔得起的斑鳩或雛鴿,
30 那人又要照他手頭財力所及,獻上斑鳩中的一隻或雛鴿中的一隻,
她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,她就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,一隻為燔祭,一隻為贖罪祭。祭司要為她贖罪,她就潔淨了。」
又照他的力量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,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。
祭司手裏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人的頭上,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。
就是他所能辦的,一隻為贖罪祭,一隻為燔祭,與素祭一同獻上;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。
「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,就要因所犯的罪,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: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。
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說,或用一對斑鳩,或用兩隻雛鴿獻祭。
律法既因肉體軟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