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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5:21 - 和合本修訂版

21 「你們聽過有對古人說:『不可殺人』;『凡殺人的,必須受審判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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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21 「你們聽過吩咐古人的話,『不可殺人,殺人的要受審判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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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21 「你們聽過給古人的話說:『不可殺人!誰若殺了人,應受制裁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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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21 “你們聽過有這樣吩咐古人的話:‘不可殺人,殺人的必被判罪。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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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21 「你們聽過那吩咐古人的話:『不可殺人。 殺人的,當遭受審判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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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21 「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,說:『不可殺人』;又說:『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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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21 「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,說:『不可殺人』;又說:『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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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5:21
19 交叉參考  

婦人說:「古時有話說,當在亞比拉求問,事情就可以解決。


他在國中,在猶大一切堅固城設立審判官,各城都是如此。


這些城要作為逃避報仇者的城,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,等他站在會眾面前受審判。


「你們聽過有話說:『不可姦淫。』


「你們又聽過有對古人說:『不可背誓,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。』


「你們聽過有話說: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


「你們聽過有話說:『要愛你的鄰舍,恨你的仇敵。』


「你要在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的各城中,為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。他們要按公義的判斷審判百姓,


「『不可殺人。


凡恨自己弟兄的,就是殺人的;你們知道,凡殺人的,沒有永生住在他裏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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