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 3:20 - 和合本修訂版20 所以,凡血肉之軀沒有一個能因律法的行為而在上帝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要人認識罪。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20 因為無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被上帝稱為義人,律法的本意是要使人知罪。 參見章節新譯本20 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行律法,在 神面前得稱為義,因為藉著律法,人對於罪才有充分的認識。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20 因為沒有一個人本於律法上的行為在神面前被稱為義;原來,藉著律法,只能對罪有真正的認識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20 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20 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 參見章節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20 因為沒有人能夠靠遵守法律得以在上帝面前被宣布為義。法律的效用不過使人知道自己有罪罷了。 參見章節 |